3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梁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第83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邝庆林、张满德、杨治国、向荣华,二级调研员王祝远、田新华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蔡邦银在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闭幕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层层组织传达好会议精神,特别是区委蔡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区委区政府2021年工作重点,实施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好近期各项工作。要坚持学以致用,结合各级人大会议精神,紧跟党委、紧扣中心、紧贴民意,依法履职,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推动我区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关于五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议要求,要引以为戒,吸取深刻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和开展好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严格纪律和制度监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确保人大机关风清气正。
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三、四月份的监督工作,对部分监督议题进行了调整。会议决定,拟于10月份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执法检查调整到4月份开展;拟于4月份开展的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2021—2025)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延后。
会议还研究了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