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清)6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邝庆林、张满德、杨治国、向荣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辛俊,区人民法院院长余义涛,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冷静,区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王祝远、田新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精神。梁黎要求,要充分认识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广泛宣传宣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坚持对标对表,聚焦工作实际,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区乡人大换届选举等工作,确保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在人大系统落地落实。
会议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法制讲座。梁黎强调,区乡人大换届选举正在全面展开,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熟知工作流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有序推进换届各项工作,确保我区区乡人大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决定:任命戴灿东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三年),冷静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梁黎要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聚焦重点行业,特别是当前我区建筑领域安全、道路安全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区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中排查出的相关问题,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持续跟踪监督,进一步提升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全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和上半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梁黎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债务监管,落实地方债务化解举措,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会议还印发了关于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调研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安排了近期重点工作。
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提名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