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天力)1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召开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邝庆林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甘兴礼,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区级各部门和乡镇要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特别是王菲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工作报告上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人大主席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蔡邦银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对贯彻市“两会”精神的要求,及时向乡镇党委作好汇报,并积极组织学习传达。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朝天城区召开,正式会期预计三天。
会议审查了广元市朝天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会议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做好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要遵循预算法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法定要求,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就近期相关工作,梁黎要求,要高度重视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工作机构要按照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时间,精心准备,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顺利召开。各乡镇人大主席要组织好本辖区区人大代表按时参会,做好议案、建议和发言准备,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要做好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准备,确保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要总结好2017年工作,提早谋划好2018年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着手,特别是乡镇人大要继续开展好“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和年度代表集中视察工作,并积极筹备乡镇人代会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了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的决定(草案);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