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朝天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股权回购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广朝府议案〔2016〕7号),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区人民政府将朝天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股权回购资金本息3540万元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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