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许明生(第三十选区),根据本人书面申请并经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接受许明生辞去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许明生的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至此,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50人。
特此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