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现决定设立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并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3人。
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田新华
副主任委员
杨奉明
委员(3人,按姓名笔画排序)
吕 波 张 华 易铭君
版权所有: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话:0839-8622244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21号 备案号:蜀ICP备130226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