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命:
王 颖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定东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王 颖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惠杨莉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赖文堂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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