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2014年10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区民政局工作进行了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7人,得满意票13票、基本满意票3票、不满意票1票,结论为满意等次。
评议认为,区民政局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要求,团结拼搏,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提升了防灾减灾能力,加强了救灾资金管理,抓好了灾后恢复重建。二是社会救助工作重点突出。城乡低保实现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农村五保得到了有效供养,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优抚安置工作执行到位。落实了“优抚”政策,开展了“双拥”共建,抢救保护了烈士纪念设施。四是社会福利工作推进积极。探索了养老服务,开展了孤儿救助,实施了慈善助学。五是社会事务管理有序开展。强化了婚姻登记服务,稳定了殡葬改革成果,救助了流浪乞讨人员,开展了区划和地名工作。六是基层民主政治不断加强。督促指导了村(居)两委工作,探索建设了新型农村社区,加强了民间组织管理。七是系统自身建设得到提升。健全体系,强化监管,打造了学习型、服务型民政队伍。不断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评议工作。
评议指出了区民政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城乡低保水平还较低。整体覆盖面不足,覆盖人群不平衡,落实难度比较大,还存在“人头保”、“懒汉保”、“项目保”的现象和“进保容易退出难”的问题。二是医疗救助能力还不足。覆盖范围较窄、救助病种较少,部分群体存在求助无门的现象;起报门槛较高、救助额度受限,医疗救助能力还需提升。三是救灾救济力度还不够。救助协调机制不健全,“十大救助制度”的统筹作用未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效率较低下,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没有达到方便群众、救急救难的目的。四是养老服务业开展乏力。投入明显不足,工作人员缺乏,建管体制不健全,业务开展没有保障,养老资产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效益。五是殡葬改革反弹压力大。火化区规划不够合理,各级抓的力度减弱,群众负担较重,干部群众意见很大。六是民政队伍建设需加强。干部结构不合理,人员配置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工作推进困难;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办事效率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建议:
一、抓住关键,着力营造工作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民政部门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其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职,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全力支持民政工作,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要坚持将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殡葬改革等重点民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工作督导机制,跟踪指导,定期督查,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规和政策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多方倾听民意,提高工作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支持民政,营造宽松的工作氛围。
二、突出重点,认真履行职能职责
一是全力构建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物资储备和避难场所网络、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和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确保灾情发生后能及时高效运转。进一步健全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低保工作机制,修订出台标准明确、容易界定、方便操作的低保评定管理办法;全面清理规范低保工作。用够用好医疗救助政策,努力扩大救助规模,降低救助门槛,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二是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认真落实养老扶持政策,开展五保供养问题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统筹安排,研究养老设施建管机制和综合利用办法,解决好敬老院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探索多元化经营路子。三是全面搞好双拥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搞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四是不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全力巩固殡改成果,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完善信息网络,执法前移,提前介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逐步规划建设公墓或集中存放点,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依法做好和规范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做好区划和地名工作。五是切实抓好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指导村(居)两委工作,搞好村(居)务公开和村规民约制定,探索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村民自治机制。
三、健全机制,全面增强保障能力
一是建好综合救助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十大专项救助制度”,搞好配套衔接,实现信息共享,理顺办理程序,实现社会救助统筹考虑、相互衔接、运行规范、保障有力和效能最大化。二是健全投入保障机制。采取各种措施,多方筹措资金,保持民政事业持续稳步发展。要全力争取上级投入,坚持在干中争、争中干,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民政资金和发展项目;要积极争取本级支持,民政局要未雨绸缪、主动汇报,争取区财政对民政经费的足额预算和按时拨付,区财政要建立健全民政事业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增强民政经费的保障能力;要认真筹集社会资金,广泛募集社会善款,补充民政事业发展需要。三是优化审批支付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确保资金支付的及时性、便民性。要加强民政资金分配、使用和发放的监督,堵塞漏洞,防止腐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建强队伍,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工作队伍。进一步统筹理顺民政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管理体制,配齐配足民政干部,尽量保持稳定和减少兼职,确保有人办事。民政局要面对现实,合理安排使用现有人员,主动化解困难。特别要强化行业窗口单位建设,进一步通过建章立制和激励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服务对象中寻策问计、提供服务,全面提升民政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贯通、方便群众、服务快捷的区、乡、村三级民政服务网络平台,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岗位职责,规范办事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增强业务技能。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行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尽力改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逐步实现业务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保障能力。
区民政局在收到评议意见的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并于2015年2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关于本评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表决是否通过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