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报告。
审议认为,2012年以来,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民商事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坚持为民司法,着力化解矛盾,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审议指出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案件数量大,审判力量薄弱。二是涉诉信访较多,化解民商事纠纷合力有待加强。三是民商事案件审判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普法载体功能尚需充分发挥。四是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常委会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公正司法的能力建设
一是要适应新时期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要遵循民商事审判工作规律,坚持公正高效司法,健全审判质量保障机制,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保证公正的关系,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程序的完整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司法救助制度,提高审判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二、要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的调解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民商事审判调解工作,努力把化解纠纷与保障权利、实现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与维护法治权威、实现便捷灵活与严格程序依法结合起来。按照“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力度,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进一步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提高法官在审判和调解中的群众工作能力,把案件审判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教育和引导群众化解矛盾的过程,变成保稳定、保和谐的过程。
三、要进一步改进民商事审判方式
要改进审判方式,丰富审判形式,充分运用巡回法庭现场开庭形式,既现场解决问题,又对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适度扩大庭审的公开度,让基层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民商事案件庭审旁听,裁判文书要抄送到有关乡镇,通过以案说法,开展普法培训教育。
四、要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新时期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对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为标准,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落实司法为民理 念,树立风清气正的机关作风,努力造就一支廉洁高效、公正文明的民商事审判队伍。二是要不断改善民商事审判法官队伍结构。围绕审判工作的核心,不断充实一线办案人员,加强职业培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要切实解决基层法庭有人办事,能充分履职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
区人民法院要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并于2016年7月底前将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送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关于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表决是否通过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