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我区就《广元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苟英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中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区政府副区长李兆南参加调研。
今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工作部署,将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原则,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城市环境由“脏、乱、差”向“洁、齐、美”的巨大转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目前,全区已建立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18座、村组垃圾分类屋648个。智慧居家馆10座,配备分拣师20名,投放垃圾分类收集箱1500余个,形成覆盖全城的垃圾分类网络布局。
调研组先后来到同乐园广场智慧居家馆、大中坝锦绣家园小区智慧居家馆,通过听讲解、看现场、实际操作,详细了解了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做法,认为,朝天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化指导机制、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市场化运行规范,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学习和推广,取得的成果值得充分肯定。在随后召开的《广元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区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汇报,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乡镇对《广元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
苟英明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她表示,与会人员围绕城市规划和管理、垃圾处理等内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将对大家所提的意见认真仔细的研究,结合立法原则和实际情况选择性的采纳,切实做好立法工作。她希望,朝天区要继续在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体制机制上不断创新和探索,借助更加多元化的技术,探索适合本地垃圾分类工作的新路子,在技术上更加精细化、管理上更加智能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广集民意,全面系统地分析城市环境和卫生现状,积极为市人大推进《广元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就《广元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梁黎建议,要围绕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注重城市节点打造,切实增强条例的操作性。要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多点、多方发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全域化、全民化。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一线管理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城市一线人员的合法权益。要不断完善立法工作联结机制,通过机构改革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对应委室,推动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她表示,朝天区将结合实际,围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继续开展调查研究,为《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顺利出台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