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 40 号
李培生
近几年来,由于区委、区政府对农村交通事业发展的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已基本形成网络,不仅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同时推动了农村经济和信息的发展。多年以来,一遇汛期,乡村道路水毁十分严重,但因农村大部份劳动力外出务工,平时留在家中多为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劳动力十分欠缺,筹资筹劳恢复水毁乡村道路已十分困难。建议将解决农村汛期后水毁乡村道路维修恢复资金形成长效机制并加大投入,确保农村乡村道路安全通行。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李培生代表:
您在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关于建立乡村道路汛期水毁维修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议》(第﹝40﹞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作,实施交通建设“大会战”、“大决战”,建成农村公路约2100余公里,基本建成“一横三纵三环线”的朝天交通主骨架,农村客货运输体系也得到较大发展,为朝天基本建成川陕结合部物资集散中心夯实了基础。针对您提出的“建立乡村道路汛期水毁维修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议”,区人民政府早已开始进行探索,并于2011年印发了《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广朝府办发〔2012〕51号),对道路日常养护工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我区财力薄弱,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解决水毁恢复问题,只能整合上级补助资金、本级部分财政资金、民间资金等解决连年洪灾道路水毁恢复问题,基本确保了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此外,我局根据朝天每年汛期降雨量大导致道路水毁严重,区域其他自然灾害频发导致道路受损,加之地区财力薄弱,道路恢复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已向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请求解决朝天农村公路水毁恢复资金,加大对朝天交通建设支持力度。下一步,我局还将进一步深化养护体制改革,力争彻底解决您所反映的问题。
李培生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