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6号
陈 勇
汪家乡位于朝天区东南面,东壤旺苍,西界麻柳,北邻李家,南毗市中区,距区政府62公里,幅员面积36.85平方公里。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公路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外界形象,服务旅游发展、惠及一方群众”的重要工作来抓,目前的建设现状仍然不能满足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期盼交通更加便捷、安全、畅通的强烈愿望。
我乡有四条出境公路,分别是从乡场镇经永龙村至荣山镇高旗村,全长6.2公里;从乡场镇经永龙村至福庆乡新农村,全长5.5公里;从水观村至荣山镇大山村,全长6.7公里;从易兴村经协议村至旺苍县天星乡,全长4.2公里。这四条公路建成后,一是路程由原来到汪家行程较以前可以缩短一半的时间,使汪家从现在的半封闭走向更加开放。二是可以改变“车过黄尘起,人过满腿泥”,“牛耕地、驴驮粮、蹦蹦车娶新娘”的现象,可以大大提高我乡及周边县区农民的收入。三是加快边贸集镇的发展,汪家乡是三县交界的地方,周边群众以汪家农贸市场为交易中心,公路贯通后,能加快边贸集镇的发展,活跃市场经济。
为此,建议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我乡公路建设支持力度,打通边境公路。主要措施是:一是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将4条出境公路纳入全区公路建设规划。二是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将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5万元/公里提高到35万元/公里。
(B)类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陈勇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关于打通汪家乡边境公路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关于您建议将汪家乡四条出境公路纳入全区公路规划,公路硬化补助标准由15万元/公里提高到35万元/公里,我局高度重视:
一是国家对通村公路的定义是指距离最近的乡道及以上干线公路连接村委会或村小或居民集聚区所在地(三者之一)的路线,您提到的四条处境公路属于组道公路,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政策,我局会根据这一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尽早纳入新一轮交通发展规划实施建设。
二是我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低,我区财力较薄弱,区财政补贴建设资金困难,为此,我局也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力争得到更多的支持。
陈勇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