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 14 号
郭金芳
大滩镇新生村居住回族村民70余户380余人,生活习惯与汉族不一样,具有只吃牛羊肉的特殊性。一直以来,牛羊肉单价居高不下,绝大部分回民都吃不起了,影响了回民生活质量。我们邻近的陕西省已经实施回民肉食差价补助年人均300元,对提高改善回民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建议区人民政府借鉴邻近地区的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回民肉食差价补助政策,切实改善回民民生。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郭金芳代表:
你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回民肉食补助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区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国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有十个,有清真饮食习惯的人口约2100万人,我区有清真饮食习惯的人口约1000人。止于回复日,国家、四川省和广元市还没有出台关于提高回民肉食差价补助的相关政策。广元市委市政府2003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只是规定“从2004年1月起,我市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干部职工伙食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元,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当前,因涉及民族方面的政策十分敏感,政策性强,县区没有权力单独出台此类政策。2013年底我们已将了解的陕西的情况和我们的建议书面报告给了省市主管部门,现在省上正在研究方案,待政策落实后我区将坚决贯彻落实。
在此,我们再次真诚地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你一如地继往关注我区的民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