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 54 号
解国斌
近年来,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户外广告和宣传大幅增多,各种类型的广告招贴、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碑比比皆是,甚至于一个地方立多块牌子,有些地段不足一公里多达十数个广告和宣传牌,缺乏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牌子多、内容乱、杂乱无章,展示的主题不突出、文化的特点不鲜明、宣传的效果受影响,不仅没有起到广而告之、锦上添花的宣传作用,反而给自然景观形成了杂乱无章、画蛇添足的负面感觉。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高度重视全区户外广告和宣传牌(碑)、标语的清理规范工作,并提早纳入日程开展,防止其越来越多、越来越乱、今后不好清理规范。
二是建议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并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题教育和主要创建活动(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工业和农业园区建设、旅游和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设置、突出主题,统一规格标准、统一审定内容,从而更好地充分发挥和利用好全区户外广告和宣传这块阵地,真正把朝天具有名片效应、品牌效应的东西展示给全区人民和来朝的、过往的客人,让其对朝天留下深刻的美好的印象。
三是特别要重点设置好、控制好、管理好主要公路铁路沿线、主要旅游景区和重点集镇内外的广告和宣传牌、宣传碑、宣传标语。
四是要结合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一并清理和规范农村户外广告和宣传牌(碑)、宣传标语,真正使其在新村中起到画龙点睛、装饰美化的作用,防止出现生搬硬套、千篇一律的不协调现象。
( B )类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爱游戏在线·(中国)官方网站出版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解国斌代表:
你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所提的《关于清理规范户外广告和宣传牌(碑)标语的建议》(第〔54〕号)收悉。我部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积极落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户外大型广告宣传牌和宣传标语的管理工作,把户外广告管理作为大宣传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作为展示朝天形象的重要窗口,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区委主要领导将就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部已着手就户外广告设立、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审批等进行调查研究,并将出台《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意见》。
三、《意见》将明确提出,成立朝天区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广告宣传事项的统筹与领导。建立朝天区户外广告设立出席会议制度,集体决定户外广告牌的设立、公共资源交易、建设招投标、对广告发布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审批等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等,明确全区范围内大型广告牌的设立需经出席会议同意后,由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批。建立广告内容审查机制,明确商业广告的审查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得相关前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后,统一进行审批;公益性广告或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发布的广告,由区委宣传部统一进行内容审查。
感谢你对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关心。敬请指导宣传思想文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