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号:2022年度第15号
领衔代表:李佳蔚
随着社会体系的大发展,为保障公民权益的执法活动层出不穷,这其中,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交警道路执勤执法更是随时可见。但在我区的相关执法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存在语言生硬、不亮证、不说明原因等简单粗暴执法现象,容易引起行为相对人的心里失衡和强烈不满,不利于执法目的畅通实现。
为畅通环境、顺利执法,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设置警示标志;
二是穿着统一的反光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
三是现场执法时,首先向行为相对人敬礼并出示工作证件;
四是出示证件的同时,向行为相对人说明执法缘由;
五是认真听取行为相对人的询问和陈述。
( B )类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2022年度第1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李佳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道路执勤执法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都坚持严管队伍,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安交警队伍。在收到你的建议后,我局又从解决思想教育、执法执纪、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树立公安交通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队伍整体战斗力的提升。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升民警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坚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定期组织收看各种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一些民警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贪污腐化等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等形式,从心理上给队伍架起高压线。
二是转变执法理念。要求民警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严格按照“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并重,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用严密的执法程序、完备的执法文书,合法合理的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有礼有节、语言文明、公平公正,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良好形象。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引导民警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在执法中真正体现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丰富服务内容、落实服务措施,真正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杜绝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四是筑牢监督防线。通过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努力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居危思安,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民警队伍违法违纪隐患性、苗头性事件的发生,有效杜绝各类违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