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 34 号
罗红珍
卫生站从业人员本身工资待遇较低,并且未购买任何保险,这对于一名收入不高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以后的养老、医疗等存在严重问题。现在全国实行基药零差价销售,从业人员没有其它收入来源,村卫生站又没有任何办公经费,需要从业人员自己购买一些基本医疗设备、处方笺、笔等物资,同时需支出卫生站的水电消费,这导致从业人员在本身较低的收入上进一步减少。
因此,建议区政府解决村卫生站从业人员的福利待遇过低以及无办公经费等相关问题。
( B )类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罗红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待遇、解决办公经费的建议》(第3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待遇”的建议
从2009年开始,国家对乡村医生实行财政定额补助,每年每人720元;2010年提高到每年每人1200元;从2011年开始且逐年大幅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2年,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的紧急通知》(广朝卫发〔2012〕77号)文件,我们将按照国家政策,积极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助。目前,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村医定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一般诊疗费、基药补助等,按照每村服务人口1000人计算,每村2万元左右,通过绩效考核发放。区卫生局将积极向区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待遇。
二、关于“解决村卫生室办公经费”的建议
从2009年开始,国家逐步加大了对村卫生室医疗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先后配备了高压锅、紫外线灯、血压计、听诊器、观察床、诊查床、出诊箱、急救包、电脑等,由各乡镇卫生院发放到各村卫生室。通过医疗设施设备的配备,切实缓解了乡村医生自行购买医疗设施设备的经济负担。区卫生局将积极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支持,进一步解决村卫生室办公经费的问题。
罗红珍代表,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您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加大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力度,切实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养、培训力度,为乡村医生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积极为老百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