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号:2022年度第52号
领衔代表:陈永明
附议代表:李科
当前,疫情防控已成为一项常态化的重要工作,但是乡镇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上并没有经费保障,特别是在防疫宣传、防疫物资采购、隔离人员转运、核酸采样以及网格员待遇等方面均无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开展上存在较大压力。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关于2022年度第5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陈永明、李科代表:
您们在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纳入乡镇预算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每年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年初已预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1448万元,2022年6月区卫生健康局拨付各乡镇疫情防控专项经费200万元。区财政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