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地方人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对表,立足职能,守正创新,担当作为,稳中求进地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重大要求落地落实。以设区的市人大为例,可在五个方面着力。
提高站位。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自身过硬。设区的市人大要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牢记政治责任,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政治能力,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用新发展理念和新的生产力理论武装头脑,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和发展重点,紧紧扭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重大要求,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以过硬的能力和作风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
调研跟进。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调研跟进。从设区的市实际出发,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选准题目,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和时间,下深水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当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工作建议,务必形成高质量、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一方面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参考;另一方面扎实提高人大履职行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立法保障。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立法保障。除了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加大立法力度之外,设区的市要努力作为、以良法促善治。设区的市人大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在上级人大的指导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和新的生产力理论推动立法,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立法法赋予的立法权限,在立法权限内,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什么法就有序地立什么法。立法注重因地制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做到高质量立法、立高质量的法,切实优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环境,夯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基础。
监督推动。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监督推动。设区的市人大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注重上下联动,又突出因地制宜,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和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调研等方面,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特别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高质量发展的监督,打好监督主动仗,出好监督组合拳,着力增强监督的刚性。充分发挥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委会“专”的职能作用,通过听取汇报、调研询问、提出审议意见、研究和提出议案等方式,抓好监督组织实施和跟踪督促,务求监督起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代表聚力。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代表聚力。设区的市人大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示范表率、桥梁纽带等方面作用。要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把代表的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要求上来。支持涉及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代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加快发展、做好示范;支持依托专委会,建立健全专业代表小组,并有效开展活动;组织代表开展相关主题活动,支持和组织代表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强力督促高质量地办好代表议案、建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相关立法、监督和视察检查等工作,聚代表之力、汇磅礴之力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高质量发展。
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高质量发展,直接关联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地方人大大有可为,而且一定能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