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4月1日正式施行,看清楚四川将有这些变化
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3月30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就即将实施的驾考新规在我省施行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取消“通过单边桥”项目
139号令规定,“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科目二考试内容确定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这意味着从4月1日起,我省的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的科目二考试将不再考核“通过单边桥”项目。
“通过单边桥”项目是2013年我省根据公安部授权,结合四川山区道路和乡村道路多、地形复杂的实际增加的考试项目。近年来,全省道路通行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客观上具备了取消“通过单边桥”考试项目的条件。
左手任三指健全、右手掌完整可申请驾照
在公安部第139号令发布后,群众对申请小型汽车等驾驶证是否必须拇指健全存在较大争议。
省公安厅对第139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目中“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明确解释为:左手任意三指健全,不必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没有手指。这部分申请人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根据139号令,从7月1日起,除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科目三考试因技术原因暂不强制实施实时监管外,小型汽车驾驶人的科目一、二、三考试均纳入全国统一的考试监管系统,实现考试过程实时监管,进一步杜绝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
境外“速成驾照”国内行不通
139号令规定,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我国驾驶证的,必须在驾驶证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3个月,中途不得离境。
省交警总队表示,此前通过在东南亚、韩国等国家或地区快速取得驾驶证,再回国申领国内驾驶证的捷径走不通了。
对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中国机动车驾驶证时,如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本,中文翻译文本可以由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也可找其他单位或个人翻译,但申请人要对中文翻译文本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如出现提供虚假翻译文本骗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