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朝天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元市总体规划朝天区分区规划》,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公众在我区规划编制及管理中的建议和监督作用,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对《广元市总体规划朝天区分区规划》的初步成果进行评审、审批前的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公示规划范围为朝天区区域,幅员面积1618平方公里,与广元市青川县、旺苍县、利州区和陕西省宁强县相邻。
二、朝天区的城市规划范围由三个片区组成,含中心城区、中子片区和羊木片区。其中,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到清风峡,西到草房沟和仇坝,东到龙门阁风景区,南到大巴口,将朝天至广元沿二专线片区(包括沙河镇)纳入中心城区规划管理范围。
三、规划期限:2010年—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10至2015年,远期规划为2016至2020年,远景规划为2020年以后至本世纪中叶。
四、朝天区的城市性质:川北门户,建材工业、农特产品、生态旅游和新型能源四大基地,嘉陵江上游生态山水旅游城市。
五、朝天区的城市规模:到2015年,城市人口6万人,城市建设用地4.8平方公里;到2020年,城市人口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5平方公里。
六、公示时间:2011年3月7日—2011年4月6日(共30日)。
七、公示方式:
(一)公示现场:朝天城区潜溪河北岸铁龙桥桥头,“东升国府”开发项目施工围墙外。
(二)受展板幅面限制,展示内容和图片分辨率有限,广大群众可直接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中提取相关图片和文字说明,公示网址:http://www.gychaotian.gov.cn/。
(三)区规划审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提前熟悉规划内容,待规划意见征求会召开时提交详尽书面建议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建议和意见。
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意见收集部门:广元市朝天区规划和建设局。
七、提交意见期限与方式:
(一)提交意见期限:2011年3月7日—2011年4月6日(共30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1、公示现场意见箱留言。
2、电话提交:0839—8622102、8622304。
3、电子邮箱:82972020@qq.com、526703153@qq.com。
特此通告
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审查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附:规划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