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第40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祝远、田新华、邝庆林、张满德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王菲书记来朝天督导调研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王菲书记到朝天督导调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和防汛减灾等工作,既是王菲书记带头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入贯彻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纵深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具体举措。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各级党组、党支部要结合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蔡邦银的工作汇报,认真学习领会王菲书记督导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王菲书记的相关指示要求上来;要严格按照区委、区纪委工作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加强痕迹管理,将履行主体责任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把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个干部身上,全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长效机制;要从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和制度要求,统筹做好本职工作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广元市朝天区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脱贫摘帽“秋季冲刺”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要及组织召开各战区、各战场“秋季冲刺”动员会,研究准备战场交叉督导工作,梳理任务清单,强化工作举措,把灾后恢复重建和秋季冲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区人大机关帮扶干部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加大帮扶力度,查漏补缺,力争8月底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会议研究了八月份的监督工作,对部分监督议题进行了调整。会议决定,由于近期持续强降雨影响,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时间更加紧迫、任务更加艰巨,本着实事求是、推动工作的原则,区人大常委会拟于8月份开展的专题询问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改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区人民检察院请求支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事项提请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定;同意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列入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适时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研究了贯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