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42号
易明英
村级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网底,乡村医生则是农村卫生队伍的主要力量,主要担负着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工作。近年来,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得到了加强,广大乡村医生弃小家为大家,坚守在人员稀少、从业环境差的基层,履行人道主义职责,默默无闻地为村民解除病痛,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健康扶贫工作及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目前,村医养老问题十分突出,老人退不下去,新人上不来,长此以往,村医会出现断档情况。 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展开,为了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有序的发展,使乡村医生能安心基层工作并发挥应有作用,特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解决乡村医生生活待遇、养老保险等问题纳入议事日程,解除其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二是建立乡村医生进出机制,吸引和鼓励年轻医生扎根基层,适当保持队伍稳定,切实解决乡村“有人看病”的问题。
( B )类
关于2019年度第4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易明英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的建议(编号〔42〕号),已由区人民政府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一是解决乡村医生生活待遇、养老保险等问题纳入议事日程,解除其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二是建立乡村医生进出机制,吸引和鼓励年轻医生扎根基层,适当保持队伍稳定,切实解决乡村“有人看病”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的问题。
一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落实提高村医的补助政策,并建议参照村两委干部补助标准,在现有区本级对村卫生室2500元/村·年的基础上再增加2500元,纳入财政预算,力争达到5000元/村·年,使乡村医生补助共计达到12500元/村·年。二是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等补助经费,提高乡村医生收入,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激发村医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三是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落实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经费,积极推行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继续稳定实施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医保兜底政策,力争使乡村医生年收入达到4万元左右。四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对全区60岁以上的乡村医生按当前农村离职村干部标准,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的养老补助。对60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由政府出台以个人自交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他们老无所养的后顾之忧。五是建立乡村医生进出机制,鼓励年轻人扎根基层。进一步推进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专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培养,毕业后回农村从事一定年限的乡村医生工作。三年来,我区培养定向免费医学生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