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号:2021年度第27号
领衔代表:周明青
新农保自2008年实施以来,运行良好,广大群众甚是欢迎、受益匪浅,基本解决了群众看病难 、看病贵的问题,门诊报账和大病住院报账顺利实施,报账机制也日渐完善合理。但据广大群众反应,每年门诊报账只有在乡镇和县级医疗机构才能进行,对一些小病在村卫生室的门诊费用无法报账感到很困惑,给群众门诊报账带来了烦恼,群众有怨言,同时也间接影响了群众参保积极性和参保率。为此,建议启动村卫生室门诊医保支付结算报账。
( B )类
关于2021年度第2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周明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村卫生室门诊医保支付结算报账”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后,区卫健局、区人社局拟在部分村卫生室开展医保门诊报账试点,由区卫健局搭建网络,添置相关硬件设施设备。但从试点村运行情况看,由于试点村的绝大部分村医年龄偏大,计算机操作困难,遇到故障也无法及时排除,导致门诊报销业务开展难度大。加之,按照医保基金监管的要求,村卫生室要达到统一管理、统一药品采购、统一核算的“三统一”要求才能开通医保报销业务,但实际上试点的绝大多数村卫生室也无法满足医保基金监管要求。因此,在村卫生室开展医保门诊报账工作没有有效推开。同时,从全市其他县区工作推进情况看,目前也仅有昭化区部分村卫生室开通了医保门诊报账业务。
您的建议针对性强,契合了目前省、市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医保服务体系建设质量,填补村(社区)医保服务空白的相关要求。目前,全市村卫生室医保门诊报销工作已在昭化区进行试点。下一步,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同时结合我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的推进和全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要求推进村医保服务代办工作,力争在2022年底前,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开通门诊医保结算服务,方便参保群众就近享受医保报销服务。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