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号:
2021年度第73号
领衔代表:
丁仕波
近年来,以脱贫攻坚为契机全区基本实现了通乡、通村(组)道路黑色化。但是,因洪涝灾害造成农村道路大量水毁,维修恢复所需资金庞大。由于乡镇财政全部来自转移支付,仅能保运转保民生,没有道路水毁恢复资金来源。为此,建议将农村水毁道路纳入区财政预算,以减轻乡镇财政压力。
( B )类
关于2021年度第7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丁仕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道路水毁恢复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的建议》(第73号建议)已收悉,我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道路建设,根据省级公路养护标准,我区已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到区公路养护段,公路养护包括小型的水毁公路恢复;上级的专项水毁资金,我们全额下达预算单位,并保障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同时,根据区本级财力,我们将逐渐加大对公路水毁方面的资金投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