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38号
葛晓玲
近年来,我区的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看病医疗报销的范围、比例和上限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非贫困户的医疗保障水平仍不高,一旦家庭出现了大病患者,如果县区医院不能有效医治,往往都是到区外大医院去进行治疗,医疗费用开支巨大,难以承担,但区外就医报销比例远远达不到乡镇或者县区医院的比例,甚至部分药品还不能进行报账,这些原因足以让一个家庭陷入困境,甚至导致非贫困户成为贫困户。为此,建议:
一是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上调现有城乡居民的报销比例,尤其是大病患者在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外地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
二是加大大病救助力度,提高大病救助金额,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看病难的医疗负担和家庭负担,扼制新的贫困户、低保户的产生,促进社会公平。
( A )类
关于2019年度第3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葛晓玲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非贫困户就医相关问题解决力度的建议》(第38号建议案)已收悉。现就建议案中反映的关于“加大非贫困户就医相关问题解决力度”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大补贴力度,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二、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建立了朝天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对医保基金风险实行“四级”预警提醒,并配套相应整改处理办法措施。二是建立了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通报机制,坚持每月分析基金运行,并通报到医疗机构。三是建立了部门沟通联系机制,与卫健部门达成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共识,与人社、税务部门在医保参保和保费征缴方面达成共识,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打击欺诈骗保方面达成共识。四是区医保局建立了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两定”机构制度,细化了责任分工,强化稽查稽核。通过“四大机制”,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切实保障群众基本医疗。
三、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切实提高医保基金绩效
医保部门将推动基金管理、待遇享受等方面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以医保基金的杠杆推进三医联动,调整医疗资源的流动,同时,卫健部门不断规范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及时就地就医,努力提高医保基金水平。
四、切实规范医疗救助行为,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
根据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区医保局牵头对2017—2018年涉及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7家单位的医疗救助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乡镇在医疗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医疗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共享医疗救助信息,协调解决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问题;建立医疗救助原件管理制度。原则上每个医疗救助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基础上开展救助,一般情况下不得重复救助;建立医疗救助余额管理制度,确因医疗费用过大,需要通过多个部门联合救助的,上一个救助单位要提供本单位救助情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作为下一个救助单位的救助依据,实行医疗救助余额管理。同时,先后5次召开相关部门意见征求会议,起草并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切实规范医疗救助行为,将各种救助有机融合,最大限度发挥救助资金效益,切实增大了非贫困户医疗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