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项工作已经展开,招录工作从7月6日开始。
针对近几年在招生过程中,个别地方曾经发生少数考生、家长被非法中介等不法分子坑蒙拐骗的事件,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损害了考生的利益。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市招委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谨防8种招生诈骗。
诈骗1:高校“中介机构代理人”
冒充高校招生“中介机构代理人”,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国家是严禁高校委托招生中介代理招生,所有录取考生均须是经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如以中介代理或委托中学教师组织生源录取,显然是不可信的。
诈骗2:高校“内部指标”
谎称掌握有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点招录取”,诱骗考生和家长。没有上线只要给钱找人就可以解决录取,而且钱交的多还能录取为本科。
教育部对高校招生计划的制定、公布和执行都有严格的规定,高校必须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绝对没有“机动名额”、“内部指标”。在录取过程中,只有成绩达到省控批次线,且达到志愿填报院校的调档分数线,才能进行投档。没有所谓的“点招录取”。“分不够,钱来凑”,绝对是违规行为、骗人的幌子。
诈骗3:“计划外招生”
以“计划外招生”行骗。高校招生计划,不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均已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根本不存在计划外招生,凡未纳入统一招生的计划,均不能取得国家的电子注册。因此,以“计划外招生”为幌子均为欺骗。
诈骗4:军校招生人员
自称军校招生人员,专门招收地方委培生,无须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可直接发本科录取通知书。声称交钱可办理军事院校的“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录取。
军事院校招生没有“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之说。军事院校面向高考考生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一样,均纳入了国家统一的招生计划,实行严格的统一招生管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新生入学后还要经过严格的复查,复查合格后才能取得学籍、军籍,并且不缴纳任何费用。
诈骗5:“定向招生”
以“定向招生”名义行骗。“定向招生”主要指国家为了培养一些艰苦地区、艰苦行业的建设人才,对愿意到这些地区或单位就业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适当降分录取。如要报考定向生,在志愿填报时,考生应填报有定向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无“定向志愿”是不可能录取为“定向生”的。
诈骗6:特殊类型招生捷径
“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假借高校“单招”、“自主招生”等名义,混淆政策,欺骗宣传,只要交钱,就可办理进入任何大学的自主招生录取。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
经批准的高校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选拔对象、推荐条件、选拔程序、录取原则。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仅要达到教育部和招生学校规定的高考成绩,而且还要通过招生高校的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省级招办门户网站等正规渠道向社会公示,并报教育部备案。
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除缴纳正常的学费和住宿费外,完全不需要缴纳所谓的“自主招生费”的。
诈骗7:靠关系投档
“学校有熟人,可以投档录取”。高校录取是完全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录取,投档、录取均按事先设定好的规则来进行。任何违规操作都是纪律不允许的。
诈骗8:伪造通知书
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社会办学的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冒充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的录取通知书,有的甚至伪造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母剑勇刁晓荣记者何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