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发布关于“驾驶员买分、卖分、串分”公告
三人为同一车扣分 将接受调查
本月起,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及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销分,或3名及以上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将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并对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进行调查。
交警新规
为他人车扣分 将列入“重点名单”
2日上午,市交警支队通过官网和微博、微信发布公告,7月1日起,同一驾驶人一年内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及以上车辆接受违法行为处理,或3名及以上驾驶人为同一辆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将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代替接受处理的情况进行调查。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罗航兵表示,无论买分、卖分、串分,还是充当“黄牛”,都是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都会受到严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