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8月25日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经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5日在朝天城区召开,会期预计4天半。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