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2017年,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保目标全面完成。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党政同责考核均列全市首位,成绩值得肯定。同时,审议指出,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环护宣传教育缺乏广度和深度;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四是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好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广泛开展各种绿色创建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规范自身行为习惯,践行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公开,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发动全社会加强对各类环境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市以上的宣传力度,提高朝天环境保护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加大投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要科学制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二是建立环境保护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及管网配套建设,加快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切实解决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染问题。三是将污水处理设施、垃圾环卫设施等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环卫设施能够稳定正常运行。
三、加强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水。二是搞好大气环境的综合监管,严禁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大力推广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加强扬尘治理,促进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加大噪声污染的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四是加强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和监管工作。五是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畜禽粪便以及农药、化肥、农膜等污染的防治和监管,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灶、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煤改气行动,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强化职能职责,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一是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中的责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监管标准化的要求,充实执法队伍,保障环境监管经费,提升环境监管工作人员装备配置水平,提高环境监管的工作效率。三是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理顺各种执法手段之间的关系,转变执法理念,丰富执法手段。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沟通协同机制,积极探索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联动执法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五是强化目标考核,加大问责追责力度。要不断健全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对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着力解决“重发展、轻环保”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依法依纪追究监管责任,真正把环保责任清晰明了地落实下去,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地传导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既定的各项环保目标。
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抓好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并于2018年7月底前将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送区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征求意见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关于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