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4号
余长均
当前,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生活垃圾没有得到合理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没有及时处理,“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的现象比比皆是,即便部分乡村设有环卫设施,也未能有效利用,一个鱼虾绝迹、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乡村,难以吸引留住人才,更无法承载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坚持生态优先,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大清扫,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对环卫设施的投入,合理设置安放位置,并实现有效利用;
四是将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乡镇、部门常态化工作,逗硬考核问责,确保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 A )类
关于2019年度第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余长均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先行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量与日俱增,垃圾乱扔乱倒、私自焚烧、处置水平低等垃圾治理问题日益突出。为有效解决农村垃圾治理难题,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对各乡镇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垃圾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朝天区乡镇生活垃圾运输作业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对特许经营企业实行“监管部门、乡镇属地”两级督查和“日巡查、月考评、年考核”三重考核管理,倒逼企业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优化处置体系,完善基础设施。配置垃圾桶(箱)8000余个,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收集全覆盖。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23座,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断优化末端处置环节,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统一回收,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到城区智慧居家馆,再统一运往具有处置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其它垃圾通过转运处置体系运往市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7%以上。2018年全面建成“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区(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深化“减存量、控增量”,提升工作实效。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存量”三年行动,目前全区1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其中10个近22万余立方米存量垃圾已全面完成治理,其中3个今年年底将实现整治销号。以村为单位建设垃圾分类服务站,试点推广“农户粗分、保洁员细分、服务站精分”三级分类法,有效控制垃圾增量,今年年底将成功打造1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成3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带,覆盖全区85个村40%以上的农村地区。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将垃圾分类等垃圾治理工作写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垃圾分类行为。在转斗镇黎明村等垃圾分类试点村推行“积分制管理、集体经济奖励”模式,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带动农村垃圾分类。在村民聚居点设置固定宣传栏、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坝坝会等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等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生活环境。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分年度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清单,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定期对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任务不落实、推进不力和行动缓慢的进行通报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督促各乡镇指导农户配齐垃圾户分类设施,完善投放点和转运点设施设备,加快建设村垃圾分类服务站,夯实基础设施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深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开展进村入户宣讲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和卫生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