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号:2021年度第76号
领衔代表:王洪均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起步之年。近年来,我区通过抢抓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机遇,贫困村面貌和基础设施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非贫困村通过全域新村建设也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地处朝天西部的云雾山镇、大滩镇全域和朝天镇部分村组立地条件差,发展相对滞后,与乡村振兴的高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全面同步实现乡村振兴,建议在朝天西部地区优先规划和实施乡村振兴项目。
( B )类
关于2021年度第7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王洪均代表:
收到您在区人大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朝天西部地区优先规划和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认真在工作推进中强化落实,现将您的建议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我区已确定了朝天镇陈家村、小安村,云雾山镇中坝村、大滩镇凤凰村等12个乡镇13村为重点帮扶村,在资金投入上将对13个重点帮扶村进行倾斜;二是补齐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文化、养老服务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建设绿色、标准化、信息化和旱涝保收、能排能灌、宜机作业的种养产业基地,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