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10号
张朝碧
乡村振兴有五项: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这五个方面的振兴都离不开人才,人才兴,则乡村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这进一步明确了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资源。
一、我区的人才工作的现状
(一)党政、专技人才。近年来,区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把人才工作与实施重大发展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 围绕人才的引育管用,区委专题研究人才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管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朝天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朝天区优秀人才休假疗养暂行办法》《朝天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政策,截止目前我们已经通过这些政策引进了硕士研究生31名。引进的这些研究生在单位都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18年我区的财政供养人员总数比17年减少135人,有退休的因素,也有调出区外(去年调出区外43人)、辞职不干的(辞职23人)。人才越来越难留。
(二)乡村人才。乡村振兴仅靠党政、专技人才是不可能完成的,更多地要依靠乡村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有了人,乡村才能活起来,兴旺起来。乡村人才的情况是:在区外务工从业的人口达8万,约占总人口比重的40%。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的空心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问题也日趋明显。乡村人才资源则更为匮乏,如村、组干部普遍存在年龄层次偏大、知识老化,有些村存在找不到人来担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的现象。近三年从朝天中学毕业考入大学的学生有2553人,本科生有1117人,专科生有1501人,而回来报到的只有100人左右,大多数本地学生毕业后都留在了大城市就业,不愿意回家乡来创业。乡村振兴中,国家、省、市、区虽然制定或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运用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关于培养使用乡村人才的建议
(一)要抓住“创新机制”这个根本,结合我区的实际出台乡村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机制顺,则人才聚。农村人才发展机制的创新,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释放人才红利的重要引擎。因此,要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构建外来人才分享乡村振兴红利的机制和渠道。比如九十年代末委培大中专生这个特殊的群体,每年我们在这方面的维稳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否可以研究一个让这些人回来创业的优惠政策。
(二)要摸清家底,建好我区乡村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台账,对自己辖区内的人才做到心中有数。建议由区农业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将自己辖区内的各个方面的能工巧匠摸清据实。
(三)做好“广聚英才”和“本土育才”这两个课题。乡村振兴,既需要吸引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也需要培养一些土生土长的乡土人才,这就要求我们要统筹好“广聚英才”和“本土育才”两种资源。一方面,要主动对接乡贤能人,通过“基地式、基金式、项目式”结对帮扶,实现资金、智力、技术、人脉的集聚,助力乡村振兴。另一方面,要重视挖掘乡土人才,既要把有文化、有能力、有技术、有贡献、有创新的乡土人才选拔出来, 又要组织开展好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等培训,不断增强乡土人才的发展能力、致富本领,以乡村人才队伍的壮大为乡村振兴蓄势加油。
(四)借助“一心三副、六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新格局,推动“新乡贤回归运动”。乡村振兴离不开土生土长的乡土人才,更需要专业人才回到农村,引领带动乡村产业发展。近两年,我区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的生活环境都得到很大的提升,外出务工虽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城乡关系正在悄然变化,城市化不再是恒定不变的直线运动,呈现农民进城与城市人下乡的双向流动趋势,由此带来了从城市到乡村的“新回乡现象”。新告老还乡者或回乡的新乡贤,返乡养老与创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城市人到乡村养老和从事乡村产业经营。鼓励这些人回家乡生活,哪怕一年只有两三个月也可。